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代替国家技术监督局 批准 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用化学元素符号和百分含量的表示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铝 镁 钛 铜 镍 钴 锌 锡 铅等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牌号表示引用标准数值修约规则铸造有色纯金属牌号表示方法铸造有色纯金属牌号由 和相应纯金属的化学元素符号及表明产品纯度百分含量的数字或用一短横加顺序号组成铸造有色合金牌号表示方法铸造有色合金牌号由 和基体金属的化学元素符号 主要合金化学元素符号 其中混合稀土元素符号统一用 表示 以及表明合金化元素名义百分含量的数字组成当合金化元素多于两个时 合金牌号中应列出足以表明合金主要特性的元素符号及其名义百分含量的数字合金化元素符号按其名义百分含量递减的次序排列 当名义百分含量相等时 则按元素符号字母顺序排列 当需要表明决定合金类别的合金化元素首先列出时 不论其含量多少 该元素符号均应紧置于基体元素符号之后除基体元素的名义百分含量不标注外 其他合金化元素的名义百分含量均标注于该元素符号之后 当合金化元素含量规定为大于或等于 的某个范围时 采用其平均含量的修约化整值 必要时也可用带一位小数的数字标注 合金化元素含量小于 时 一般不标注 只有对合金性能起重大影响的合金化元素 才允许用一位小数标注其平均含量数值修约按 的规定执行对具有相同主成分 需要控制低间隙元素的合金 在牌号后的圆括弧内标注对杂质限量要求严 性能高的优质合金 在牌号后面标注大写字母 表示优质牌号表示示例铸造纯铝铸造代号铝的化学元素符号铝的最低名义百分含量铸造纯钛铸造代号钛的化学元素符号纯钛产品级别铸造优质铝合金铸造代号基体铝的化学元素符号硅的化学元素符号硅的名义百分含量镁的化学元素符号表示优质合金铸造镁合金铸造代号基体镁的化学元素符号锌的化学元素符号锌的名义百分含量混合稀土的化学元素符号混合稀土的名义百分含量锆的化学元素符号铸造锡青铜铸造代号基体铜的化学元素符号表征合金类别的锡的化学元素符号锡的名义百分含量锌的化学元素符号锌的名义百分含量铅的化学元素符号铅的名义百分含量镍的化学元素符号镍的名义百分含量铸造钛合金铸造代号基体钛的化学元素符号铝的化学元素符号铝的名义百分含量锡的化学元素符号锡的名义百分含量低间隙元素的英文缩写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二五研究所 航空工业部六二一研究所 机械工业部沈阳铸造研究所 有色金属总公司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文新 孙建科 李东基 袁成琪 曹启东本标准 年首次发布